为进一步发挥书记校长信箱的重要作用,鼓励师生员工增强主人翁意识,主动参与学校民主建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积极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强化信件承办单位“重落实、强执行”的责任担当和履职实效,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宗旨意识,根据《天博在线书记校长信箱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信件”评选条件
1.信件内容具有全局性和代表性,符合《天博在线书记校长信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能够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或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对学校“十四五”规划建设和“九大工程”有效落实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2.信件内容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思路清晰、言之有据,所提的意见措施具体、办法得力、针对性强,对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宗旨意识等方面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被学校予以采纳。
3.信件内容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能够站在学校建设、改革和发展大局的高度分析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虽在近期内难以实现,但对学校今后建设与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被学校所重视。
4.信件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写信人能够积极配合、主动参与信件落实过程,信件落实后获得良好效果。
(二)“信件承办优秀单位”评选条件
1.信件承办单位重视书记校长信箱工作,认真对待每一封来信,虚心听取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推诿、不拖延。单位党政负责人对信件内容亲自部署协调、回复处理,带头抓工作落实。
2.信件承办单位按照规定时限办结信件,并规范回复信件。回复内容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态度诚恳、文字规范,同时说明具体情况,提出解决措施和完成时间等。
3.信件承办单位对信件反映的问题积极推动解决,注重办实事、讲实效,并得到师生和学校的肯定。对能解决或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及时抓紧落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对无法解决的问题,耐心细致、实事求是说明情况,不搪塞敷衍。
4.信件承办单位通过信件反映的问题或提出的意见建议,能够找准根源、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建设,建立解决问题长效机制,提高工作能力与水平。同时积极宣传学校书记校长信箱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评选范围与时限
1.“优秀信件”评选范围为每次评选周期内,学生、教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学校书记校长信箱投递的信件;“信件承办优秀单位”评选范围为每次评选周期内,承办信件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各学院。
2.每年组织评选1次“优秀信件”和“信件承办优秀单位”。
三、评选程序
1.优秀信件:党委巡察督查办公室从信箱所有来信中筛选出符合“优秀信件”评选条件的信件,由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对信件进行初评投票,按比例差额推荐入选名单。党委巡察督查办公室向校领导上报“优秀信件”的入选名单,经学校研究最终确定。
2.信件承办优秀单位:根据“信件承办优秀单位”评选条件,由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对信件承办单位回复及落实情况进行初评投票,按比例差额推荐入选名单。党委巡察督查办公室根据初评投票结果,结合各单位日常信件回复与处理情况,综合研判后提出意见建议,并向校领导上报“信件承办优秀单位”的初评意见与入选名单,经学校研究最终确定。
3.“优秀信件”的评选名额将根据信件总数确定,不超过信件总数的10%(原则上不超过20封信件);“信件承办优秀单位”的评选名额将根据信件回复与办理的实际情况确定。
四、表扬与奖励
学校对“优秀信件”和“信件承办优秀单位”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并对获评“优秀信件”的个人发放纪念品。获评“优秀信件”的个人,如因未提供真实姓名、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联系不上本人的,只对信件予以通报表扬,不对个人发放纪念品。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党委巡察督查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