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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学硕研究生毕业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7届学硕毕业研究生:

 

  为切实做好2017届学硕研究生毕业离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离校前需上交的材料

 

  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已下发),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23日由班长交到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研究生楼

206室)。

 

  2、《天博在线研究生离校手续单》,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23日由班长交到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研究生楼

206室)。

 

  3、参加第一批就业派遣的毕业研究生,请于3月20日前将已签订的《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加盖就业单位公章)两

份交到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研究生楼206室),研究生院将统一办理派遣证。

 

  二、毕业证、学位证及派遣证领取

 

  毕业证、学位证和派遣证领取时间暂定为2017年3月28日(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领取地点在研究生

楼一楼大厅。届时,研究生院将在研究生楼208室设立咨询室,欢迎毕业生就毕业后就业派遣、档案等问题进行咨询。

 

  有关说明:

 

  1、毕业证、学位证须由本人亲自领取,如有特殊情况,可由本人书面授权他人,由被授权人持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件和书面授权书方可领取。

 

  2、毕业生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天博在线研究生离校手续单》,并在研究生院主页提

交学位信息后,方可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否则无法发证。

 

  三、档案管理

 

  1、已经上交《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按照协议书地址统一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2、未签订《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学校可以为毕业研究生保管人事档案一年。逾期仍未签订《研究生就

业协议书》,学校将派遣人事档案到生源地。

 

  四、户口迁移

 

  1、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研究生本人持“派遣证”到学校保卫处(机关楼102室)办理户口迁移。

 

  2、考取博士的毕业生研究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

 

  3、户口问题由校保卫处负责解释、办理(机关楼102室)。

 

  五、党组织关系转移

 

   1、各毕业班党支部书记请于3月3日,将本支部《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名单及组织关系去向明细表》的电

子版和纸质版(本人签字确认)交到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研究生楼206室),以便统一办理本支部党员组织关系

转出手续,同时整理党员材料,以备装档。注:(1)未签订就业协议和就业单位不接收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组织关

系一般转入生源地,《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一般为地级市委组织部。(2)签订就业协议且就业单位接收党组织关

系的毕业生,《组织关系介绍信》“去向”和“抬头”要与就业单位联系确定。(3)无法确定组织关系“去向”和“抬头”的毕

业生务必与转入地相关部门联系确定。

 

  2、全体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务必及时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组织关系接收部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

续。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组织关系迁移手续,学校无法再次受理。

 

  六、毕业离寝事宜

 

  1、3月20日至23日间,到公寓管理室开具设备验收单,再到3舍108室交20元钥匙押金并在《离校手续单》上盖

章。

 

  2、毕业离校期限为4月1日,离校前到公寓管理室交寝室钥匙并返还20元钥匙押金。

 

  3、研究生毕业后,应及时离校。届时学校将对毕业生寝室进行检查、整修。

 

  4、延期答辩的研究生如需在校住宿,需向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研究生楼206室,电话5928242)提出申请

 

,研究生院将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用按照学校相关标准执行。没有提出申请的,将视为不再住校。

 

  望研三同学相互转达!